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则和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近来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规范》(GB 3095-2012)修正单,修正了规范中关于监测状况的规则,并修正完善了相应的配套监测办法规范,完结了与世界接轨。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则应定时点评并当令修订大气环境质量规范,为此原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托付我国工程院对《环境空气质量规范》展开了专题点评。点评专家组充分肯定了现行规范效果,以为规范应当整体坚持稳定、部分修正完善,特别是关于污染物监测状况的规则应参照世界通行做法予以修正。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清晰要求“修正《环境空气质量规范》中关于监测状况的有关规则,完结与世界接轨”。生态环境部组织原规范编制单位我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和我国环境监测总站起草了《环境空气质量规范》(GB 3095-2012)及其配套办法规范修正单,并向相关部委、当地、科研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定见。依据反应定见,编制组进一步简化了修正单内容,要点清晰气态污染物依照参比状况(25℃、1个规范大气压)、颗粒物及其组分依照实践监测时的大气温度和压力展开监测。关于监测时记载气温、气压等气候参数的要求,考虑到相关配套监测办法规范已有规则,且近期将在相关监测规范规范和作业部署中进一步细化、清晰,《环境空气质量规范》修正单不再重复要求。
此次修正不触及规范中的污染物项目及限值。为坚持监测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环境空气污染物质量浓度的历史数据也将进行回溯。往后,生态环境部将依照一致可比的监测数据对各地环境空气质量改进状况进行点评、查核,规范修正单的发布施行不影响“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进方针。
为合作《环境空气质量规范》修正单的施行,生态环境部同步发布了与环境空气质量规范中污染物项目监测直接相关的19项环境监测规范修正单,对触及成果核算与表明中污染物浓度的监测状况内容进行调整,与规范坚持一致。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发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监测状况转化作业,抓住完结1436个国控监测站点仪器设备调试晋级,估计9月1日起发布监测状况转化后的监测数据;一起,辅导各地做好当地监测点位的监测状况转化作业,2019年1月1日起发布监测状况转化后的监测数据。
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要点区域强化监察作业进展(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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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要点区域强化监察作业进展(8月10日)
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要点区域强化监察作业进展(8月9日)